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撤銷觀塘茜發道長度超逾8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7月6日上午10時起,據2018年6月29日第4953號政府公告所公布,茜發道(西行)(茜發道休憩公園對面)之停車灣實施的全日24小時長度超逾8米車輛禁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