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中環民光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7月16日上午10時起,至2019年7月15日上午11時59分止,介乎中環渡輪5號碼頭與中環渡輪4號碼頭之間的民光街(西行)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李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