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延長土瓜灣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7月15日起至2018年10月6日止,上鄉道由其與馬頭圍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李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