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元朗鳳群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7月20日上午10時起,鳳群街由其與鳳琴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1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由每日上午7時至午夜12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7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