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北角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7月16日上午10時至2018年9月29日下午6時,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介乎健康中街與健康東街之間的七姊妹道(上落客貨區除外);及

(b)  健康中街由其與百福道的交界處以北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李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