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沙田小瀝源路及源順圍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7月26日下午5時起,至2018年9月8日上午9時止,下列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小瀝源路由其與源康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8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源順圍由其與源康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8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i) 上落乘客;或

(ii)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