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屯門仁政街及鄉事會路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7月20日上午10時起,至2018年9月12日上午10時止,屯門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i)  仁政街東行由其與屯門鄉事會路南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ii)  屯門鄉事會路南行由其與仁政街東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