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油麻地炮台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7月27日上午10時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炮台街的以下路段,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炮台街由其與甘肅街交界以北約85米處起,至其與新填地街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b) 炮台街由其與甘肅街交界以北約55米處起,至其與新填地街交界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