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延長九龍城長度超逾7米車輛臨時禁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30日,九龍城下列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長度超逾7米車輛禁區:

     (a) 南角道介乎太子道西與衙前圍道之間的路段;
     (b) 太子道西(西行)介乎南角道與衙前塱道之間的路段;及
     (c) 衙前塱道介乎太子道西與衙前圍道之間的路段。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7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禁區,將繼續暫予撒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