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撤銷大角咀晏架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8月10日上午10時起,據2018年8月3日第5906號政府公告所公布,於晏架街由其與棕樹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5米處止的路段實施的全日24小時臨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