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鴨脷洲利東邨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8月10日上午10時起,利東邨道西行由其與利東邨巴士總站出口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20米處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