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延長土瓜灣譚公道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8月19日至2018年9月8日止,譚公道的下列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譚公道由其與新山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b) 譚公道由其與新山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