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元朗康業街及寶業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8月17日上午10時起,元朗下列路段於下述時段將劃為限制區:

(a)   每日上午7時至午夜12時

(i)  康業街由其與寶業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米處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車線;

(ii)  寶業街介乎康業街與通往鈞樂新邨的未命名通路之間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iii)  通往鈞樂新邨的未命名通路由其與寶業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米處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車線。

(b)   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7時

(i)  通往鈞樂新邨的未命名通路由其與寶業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米處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ii)  寶業街由其與通往鈞樂新邨的未命名通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米處止的一段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i)  上落乘客;或

(ii)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7時在康業街及寶業街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