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土瓜灣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下列時段,土瓜灣的以下路段,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由2018年8月21日上午7時起,至2018年8月22日上午7時止

(a) 馬頭角道(西行)由其與土瓜灣道交界以東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由2018年8月22日上午7時起,至2018年8月23日上午7時止

(b) 馬頭角道(東行)由其與土瓜灣道交界以東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c) 馬頭角道(東行)由其與土瓜灣道交界以東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d) 馬頭角道(西行)由其與土瓜灣道交界以東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e) 馬頭角道(西行)由其與土瓜灣道交界以東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7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由2018年8月23日上午7時起,至2018年8月24日上午7時止

(f) 馬頭角道(東行)由其與土瓜灣道交界以東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由2018年8月24日上午7時起,至2018年8月25日上午7時止

(g) 明倫街由其與土瓜灣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由2018年8月25日上午7時起,至2018年8月26日上午7時止

(h) 明倫街由其與土瓜灣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