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土瓜灣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9年4月12日上午10時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土瓜灣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安徽街的盡頭路;及
(b) 安徽街由其與馬頭圍道(北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2019年3月29日刊登的第2316號政府公告中,於安徽街實施的臨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