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西貢西貢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0年1月3日上午10時至2020年6月30日上午10時,西貢公路南行由其與其通往清水灣道東行的支路交界以北約18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