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葵涌永業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0年2月10日上午9時起,至2024年6月30日下午6時止,永業街由其與大連排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5米處止的兩邊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將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上述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