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修例(第374章)

大嶼山嶼南道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 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0年2 月7日上午10時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嶼南道由其與長富街西面交界以西約3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6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