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紅磡戴亞街及環海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時起,紅磡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戴亞街由其與海逸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b)  戴亞街由其與環海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c)  環海街由其與戴亞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d)  環海街由其與戴亞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e)  戴亞街由其與環海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f)  戴亞街由其與海逸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