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佐敦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0年11月6日上午10時起,佐敦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上海街由其與永星里交界以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線;
(b) 上海街由其與永星里交界以北約20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線;
(c) 永星里由其與上海街交界以西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d) 永星里由其與上海街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e) 永星里由其與廟街交界以西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米處止的路段;
(f) 廟街由其與永星里交界以北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5米處止的路段;
(g) 廟街由其與眾坊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米處止的路段;
(h) 鴉打街由其與眾坊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米處止的路段;
(i) 鴉打街由其與永星里交界以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j) 鴉打街由其與永星里交界以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k) 永星里由其與雅打街交界以西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米處止的路段。
在限制區內,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