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沙田牛皮沙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0年11月27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i. 牛皮沙街由其與翠欣街交界以東約233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東約294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ii. 牛皮沙街由其與翠欣街交界以東約2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東約28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iii. 牛皮沙街由其與插桅杆街交界以東約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東約13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及
iv. 牛皮沙街由其與插桅杆街交界以東約36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東約82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i) 上落乘客;或
(ii)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