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吐露港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0年12月7日至11日、14日至18日、21日至23日、28日至31日、2021年1月4日至8日、11日至15日、18日至22日及25日至29日,每日晚上11時起至翌日早上6時止,吐露港公路(北行)由其與大埔公路-沙田段交界處,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126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車速限制。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