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馬鞍山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第14(1)(b) 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0年12月18日上午10時起,馬鞍山下列路段將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a)   西沙路(北行)由其與恆康街交界以南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b)   西沙路(南行)由其與恆康街交界以北約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c)   恆康街(東行)由其與西沙路(北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d)   恆康街(西行)由其與西沙路(北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e)   恆康街(東行)由其與西沙路(南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f)   恆康街(西行)由其與西沙路(南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g)   鞍駿街(北行)由其與鞍駿街(西行)交界以北約5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70米處止的路段;及

(h)   位於富安巴士總站的未命名路(東行),由其與恆信街交界以東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