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西貢西貢公路及北港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1年1月2日上午10時起,西貢公路由其與北港路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0米處止的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