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九龍城衙前圍道及聯合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1年2月11日下午6時起,九龍城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衙前圍道由其與聯合道交界以西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b) 衙前圍道由其與聯合道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c) 聯合道由其與衙前圍道交界以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d) 聯合道由其與衙前圍道交界以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e) 衙前圍道由其與福佬村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f) 衙前圍道由其與福佬村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