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山頂施勳道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1531日至624日止,施勳道由其與種植道交界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5米處止路段,將劃為上午7時至下午7時臨時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