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延長油麻地連翔道臨時車速限制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1年6月30日上午10時01分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10時,連翔道(北行)由其與櫻桃街交界以南約2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85米處止的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以便進行中九龍幹線工程。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據2021年3月19日第1543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在連翔道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50公里臨時車速限制,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