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1年9月3日上午10時01分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10時,連翔道(北行)由其與佐敦道交界以北約3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610米處止的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以便進行中九龍幹線工程。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連翔道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80公里臨時車速限制,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