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撤銷長沙灣瓊林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1年9月10日上午10時起,據2021年9月3日第5455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的臨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