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上水清城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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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城路由其與曾梅千禧學校車輛出入口交界以北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米處止的一段東面路旁行車線;
- 清城路由其與清河邨車輛出入口交界以北約16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米處止的一段東面路旁行車線;
- 曾梅千禧學校車輛出入口由其與清城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米處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車線;
- 曾梅千禧學校車輛出入口由其與清城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米處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車線;
- 清河邨車輛出入口由其與清城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米處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車線;
- 清河邨車輛出入口由其與清城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米處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車線;
- 佛教正慧小學車輛出入口由其與清城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米處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車線;
- 佛教正慧小學車輛出入口由其與清城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米處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車線;
- 風采中學車輛出入口由其與清城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9米處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 風采中學車輛出入口由其與清城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9米處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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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落乘客;或
-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7時在上述部分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