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粉嶺龍馬路公共小巴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374章,附屬法例G) 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11129日凌晨12時起,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公共小巴禁區,但公共小巴(專綫)例外:

龍馬路近凱榮路交界以南的一段龍馬路

        除公共小巴(專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公共小巴司機一律全日24小時禁止將公共小巴(公共小巴(專綫)例外)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