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2年1月14日上午10時起,開源道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b) 開源道由其與巧明街交界以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6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