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延長油麻地炮台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 第
374章
) 第
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
2022年
2月
1日至
2022年
4月
30日止,以下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炮台街由其與甘肅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收費錶泊車位除外);及
(b) 炮台街由其與甘肅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收費錶泊車位除外)。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實施的限制區,將續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