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吐露港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2年3月8日至10日及2022年3月18日至19日,每日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6時,下列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a)   吐露港公路(北行)由其與大埔公路–沙田段交界以北約60米處起,至科研路以北約160米處止的路段;及
(b)   大埔公路–沙田段通往吐露港公路(北行)的支路由其與吐露港公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20米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