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大角咀角祥街及福澤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2年7月23日下午6時起至2022年8月20日下午6時止,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繼續暫劃為限制區:
(i) 角祥街由其與利得街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8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ii) 角祥街由其與利得街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8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iii) 福澤街由其與角祥街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5米處止的路段。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