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粉嶺大窩西支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2月10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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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窩西支路(東行)由其與通往何家園(近燈柱編號N6138)的未命名通路交界以東約67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1米處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 大窩西支路(西行)由其與通往何家園(近燈柱編號N6138)的未命名通路交界以東約87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6米處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車線 。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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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落乘客;或
-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