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荃灣楊屋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3月17日上午10時起,楊屋道由其與橫窩仔街的交界處以東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以及楊屋道由其與通往如心廣場的未命名通路的交界處以東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8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