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沙管制區條例 ( 594 )

現依據青沙管制區條例( 594 )7(3) 條的規定發出公告,把劃定以下界限的第KTM1341d號的圖則,於 2023 58 日起存放在土地註冊處內,該圖則的日期為2023 57日。

  1. 根據青沙管制區條例第5(2) 條更改的青沙管制區;
  2. 根據青沙管制區條例第5(2) 條更改的收費區;
  3. 隧道;及
  4. 隧道範圍

202357日起,上述圖則將取代於2016513日存放於土地註冊處內的2016 5 6 日第 KTM1341c 號劃定青沙管制區、收費區、隧道及隧道範圍界限的圖則。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