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古洞柏壽路及鄉梓路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5月19日上午10時起至2024年5月18日上午10時止,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臨時限制區:

(a) 柏壽路由其與鄉梓路交界處以南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b) 柏壽路由其與鄉梓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2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c) 鄉梓路由其與柏壽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東約30米止的路段;及
(d) 鄉梓路由其盡頭路近石仔嶺花園起,至同一盡頭路以西約40米止的路段。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