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附屬法例G)
北區大窩東支路臨時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10月7日凌晨1時至2024年10月7日凌晨1時,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1. 大窩東支路由其與大窩東支路迴旋處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30米處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車線;
  2. 大窩東支路由其與大窩東支路迴旋處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0米處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3. 由粉嶺公路(南行)通往大窩東支路的支路(出口7A)由其與大窩東支路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5米處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 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