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沙田大涌橋路及小瀝源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 大涌橋路由其與小瀝源路交界以西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大涌橋路由其與小瀝源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大涌橋路由其與小瀝源路交界以東約5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 小瀝源路由其與大涌橋路交界以南約4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