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
大埔創新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11月3日上午10時起,創新路由其與科城路交界以北約1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路旁停車處除外),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在創新路由其與科城路交界以北約1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7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包括路旁停車處)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