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筲箕灣耀興道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時起,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6時止,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耀興道由其與通往東盛苑的通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b) 耀興道由其與通往耀東購物中心的通路交界以東約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0米處止的路段;及
(c) 耀興道由其與耀東邨巴士總站入口交界以東約9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1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