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九龍灣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2月2日上午10時起,九龍灣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啓信道由其與宏光道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其與啓成街交界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上落客貨區除外);
(b) 啓信道由其與啓成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c) 啓成街由其與啓信道交界以北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d) 啓華街由其與宏光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e) 宏光道由其與啓華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f) 啓成街介乎承啓道與啓華街之間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撒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