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2月23日上午10時起,梨貝街由其與寶梨街的西面交界處以西約2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1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