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吐露港公路及大埔公路-沙田段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4年3月6日、12日及16日每日凌晨12時30分至上午6時,下列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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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露港公路(北行)由其與大埔公路-沙田段交界以北約60米處起,至澤祥街以北約845米處止的路段;
- 大埔公路-沙田段通往吐露港公路(北行)的支路由其與吐露港公路交界以南約2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
- 大老山公路(北行)由其與吐露港公路交界以南約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35米處止的路段;及
- 澤祥街通往吐露港公路(北行)的支路由其與吐露港公路交界以南約1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