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柴灣歌連臣角道私家車及輕型貨車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3月9日上午7時起,至2024年4月28日下午3時止,歌連臣角道與連城道交界以東的路段,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3時暫劃為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私家車及輕型貨車一律禁止進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