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柴灣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3月8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由連城道南行通往歌連臣角道的北面未命名通路由其與歌連臣角道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至約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歌連臣角道由其與由連城道南行通往歌連臣角道的北面未命名通路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至約1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