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撤銷旺角砵蘭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3月22日上午10時起,砵蘭街由其與旺角道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60米處止的路段實施的全日24小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