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筲箕灣耀興道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374章,附屬法例G) 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322日上午10時起,至2024630日下午1159分止,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耀興道由其與通往耀東購物中心的通路交界以東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b) 耀興道由其與通往耀東購物中心的通路交界以東約9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c) 耀興道由其與通往東盛苑的通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米處止的路段。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